越南異議部落客(blogger)黃淑維(Huynh Thuc Vy)今天(30日)遭到法院依毀損國旗罪名,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,法官指她公然損害國家符號的國旗,犯下嚴重違法行為。黃淑維是「越南婦女人權」組織(Vietnamese Women for Human Rights group)的共同創辦人,被捕前經常透過網路與寫作爭取婦女權益,她在今年8月遭警方拘捕後,手機、手提電腦及相機都遭沒收,但是因為她懷有8週的身孕,目前遭到警方軟禁。黃淑維於2017年9月在「臉書」上傳1張自己與一面被噴上白色油漆的國旗合照,隨後就遭到警方傳喚和調查,接著被捕。黃淑維今天在越南中部達樂省(Dak Lak)地方法院出庭應訊半天後,告訴法新社記者說,她因為犯下毀損國旗罪,被法官判處2年又9個月的徒刑。在越南一黨專政統治下,毀損國旗的罪名最高可以判處3年徒刑。不過,法官考量她懷有身孕,允許她可以在她未出世的小孩出生後,哺育小孩到3歲時再入監服刑。不過,在懷孕及哺育小孩期間,她的行動會受到嚴格控制。黃淑維說:「我一點都不驚訝,我早已對法院的判決做好心理準備…他們想要利用這起判決,逼我離開越南。」但是黃淑維說,她絕對不會就此噤聲不語。黃淑維的父親也因為反國家活動的罪名,在監獄裡待了10年,直到2002年才被放出來。越南共產黨政府長久以來就以關押異議人士著稱,然而在2016年強硬派政府上台後,更是對異議份子大加打壓。根據法新社統計,黃淑維是今年已被越南政府判刑的至少55名活躍人士之一。黃淑維曾在2012年獲得「人權觀察組織」(Human Rights Watch)頒發「海爾曼人權獎」(Hellman-Hammett Grant),表彰她在人權方面的政治寫作。原始連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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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nggan994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